上交所29日发布新上市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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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13:21 新京报 | |||||||||
取消季度报告和部分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以突出警示性停牌的作用 本报讯(记者刘宝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于昨天发布,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修改后的规则更加细化、严格,对于
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由原来的14章223条扩充为18章295条,条款增加30%以上。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则突出了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并引入公平披露的概念,强调对上市公司董(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管理,要求高管人员补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将原规则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实和梳理。 新规则改革和简化了停牌制度,取消季度报告和部分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赋予交易所在停牌和复牌问题上更多的自主权,以突出警示性停牌的作用。 市场分析人士张卫星告诉记者,这个规则的修订肯定是好事,但是技术的先进不能掩盖制度的缺陷。他说,在股权分制情况下,大小股东利益对立,信息披露再充分,大股东还是容易实现利益操纵,利益还是对立的。 华夏证券研究所的贺俊则表示,对于在信息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投资者来说,此次修订是利好,但在规范方面实质意义不大,从昨天的市场盘面来看,影响也不大。 记者发现,大部分券商对此次规则的修订态度并不热烈,许多证券公司人士都表示“还没时间细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