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集团会长涉贪污渎职案一审判决:辛东彬缓刑2年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庭今天(22日)对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涉嫌贪污渎职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检方指控的部分罪名成立,判处辛东彬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缓刑2年。
同时,法院判定乐天集团创始人辛格浩渎职罪和贪污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4年,罚款3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135万元)。由于健康原因,辛格浩未当庭被捕。作为共犯被起诉的日本乐天控股前副会长辛东主被判处无罪。
检方认为,辛东彬利用职权让乐天集团总裁家族成员成为日本或韩国乐天子公司挂名独立董事,并支付高额薪资,这触犯了《特定经济犯罪法》规定的贪污条款。此外,辛东彬还涉嫌将乐天影院内的商店非法承包给家族成员,触犯了《特定经济犯罪法》规定的渎职条款。
责任编辑:帅可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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