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璐
昨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次主办券商业务培训会。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截至本周四,申银万国[微博]等在中关村试点时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72家券商,均已在股转系统完成备案。
“与中关村试点时相比,股转系统主办券商制度已有较大调整。”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高振营在昨日培训会中指出。他进一步解释道,一是把原来的主办券商资格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原来申请主办券商都是打包的,现在有了选择权,可以选择只做做市业务、经纪业务或推荐业务;三是在监管方式上提出了持续培训、主动服务、主动披露,进一步突出了主办券商核心地位,在挂牌条件上要求有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股转系统公司总经理谢庚透露,就业务规则中涉及的企业挂牌条件,股转系统将逐条细化成清晰的标准线,细化到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向全市场公布,让拟挂牌公司、证券公司尽职调查人员、审核人员了解。“整个业务线是非常清晰的,没有自由裁量空间。这就是我们规避道德风险和提高市场风险防控能力的基础。”谢庚说。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据高振营介绍,未来将发布挂牌公司定向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权激励管理细则、并购重组细则、交易细则、交易监察相关规定和指引等。
就交易制度,谢庚认为目前股转系统交易制度选择适应市场需求,而这一选择将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未来根据需要有可能发展为连续交易。“2012年,一共有205家挂牌公司。205家公司中,每年交易笔数在10笔以下的占91%。这些公司中可能还有一半没交易。市场上买卖最活跃的3家公司每年交易笔数加总起来按交易日除,平均5天一笔。因为很多是家族公司,可流通的股份很少,在这个市场实行连续竞价是没有意义的。随着市场演进,随着转让、一对多转让、定向发行的持续,股权分散度会发生变化,将来市场报单多了,集合竞价会增加频率,增加后还处理不了报单,就要连续。”
谢庚还指出,股转系统采用的是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预计经过一年的技术准备后实施。他解释说:“就是不与其他交易方式混合,选择做市商的,只能用做市商,只能与做市商成交,竞争性是指引入两家以上担任一家公司的做市商。这种制度和场内不同,场内流动性足够,没有做市商。我们做了这种制度设计,但是还需要大概一年的技术准备。”
从融资工具看,股转系统的创新空间甚广。谢庚透露,股转系统融资工具将包括股票、债券,既可以是纯粹的债券如公募公司债、私募公司债,也可以是股性债、可转债。
就股转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谢庚表示,如果没有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仅市场风险会增加外溢可能性,而且由于这种可能性,会严重收窄后续市场创新可能性。他指出,投资者准入最重要的不在于门槛无限放低,而在于投资者多元化。他还建议券商积极发挥卖方功能,在交易组织上发挥作用,动员新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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