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曼3:连续三个转让日达到涨幅限制警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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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15:30 中国证券业协会 | |||||||||
警示公告 我公司委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转让的股份(简称:粤金曼3,代码:400012)已经连续三个转让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主办券商的网站、营业部内披露。目前公司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1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