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重大关联交易、一致行动人关系

  中证网讯(记者周松林)据上交所消息,方正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以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事项,涉及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隐瞒一致行动人关系等问题。上交所决定对方正科技、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方正集团主要负责人李友、时任方正科技董事长方中华、易梅予以公开谴责;对历任方正科技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董事、总裁侯郁波,时任方正科技财务总监兼董事李晓勤,时任方正科技董事兼方正集团财务部副总裁徐文彬、千新国,时任方正科技董事长刘欲晓,时任方正科技总裁朱兆庆,时任方正科技副总经理胡永栓、贾朝心,时任方正科技副总裁黄肖锋,时任方正科技独立董事傅林生、何明珂、王善迈、董黎明,时任方正科技监事邱泽珺、蒋艳华予以通报批评。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方正科技共有28家经销商,方正科技与其中23家经销商因同受方正集团控制而存在关联关系。2004年至2015年6月30日,方正科技同各经销商之间各期关联交易总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比均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但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在各期年报及2015年半年报中依法披露其与上述经销商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直至公司2016年12月20日在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中才予以披露。

  2003年10月,方正集团收购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汉正信实际控制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国兴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均系方正集团及下属公司员工,武汉国兴股东所持股权为代方正集团持有,武汉国兴的股东权利由方正集团实际行使。武汉国兴证券账户的开立、股票交易等均由方正集团实际控制。武汉国兴证券账户资金来源及去向均为方正集团及其关联公司。2010年5月4日至2014年10月21日,武汉国兴购入并持有方正科技股票,在方正科技2010年至2013年各期年报均为方正科技第二大股东。方正集团同武汉国兴在方正科技2010年年报的合并持股数为273,585,792股,合并持股比例为12.47%;2011年至2013年合并持股数均为275,918,429股,合并持股比例均为12.5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武汉国兴由方正集团实际控制,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但方正集团未将其与武汉国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告知方正科技,公司未将武汉国兴持有的方正科技股权与方正集团合并计算并在年报中予以披露。公司2010年至2013年年报相关内容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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