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4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3月28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8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6日、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7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7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7年5月4日前对重组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2017年5月4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公司回复重组问询函所关注问题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