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4月20日、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下午15:00-2017年5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伟先生。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数173,897,466股,占公司总股数的50.4477%(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4,364,717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2662%),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数173,218,766股,占公司总股数的50.2508%;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678,7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196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73,860,4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327,7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3%;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73,860,4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327,7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3%;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73,860,4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327,7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3%;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73,860,4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327,7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3%;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73,479,4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6%;反对票418,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946,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28%;反对票418,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7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33,977,1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327,7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3%;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73,860,4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327,7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3%;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73,860,4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327,7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3%;反对票3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间转、叶思燕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