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泽")股票(证券简称:新宏泽;证券代码:002836)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分别为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2日和2017年5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对2017年1至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至40%,2017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450.11万元至2,255.72万元。截止目前该预计未发生变化。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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