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张漫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江津、谷安东、刘勤勤、吕维,独立董事蒋亚苏、陈青、耿利航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张漫、但晓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秦晓倩、李静、蒋文烈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许瑞、黄兴家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华、但晓敏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年末股本总数907,742,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98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8,958,716元,同时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共计派送红股90,774,200股。本年净利润结余作为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6、 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17年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卓、刘枳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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