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59版)

  营业收入:5,000,000万元

  净利润:-210,000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云锡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云锡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云锡控股提供相关生产、经营管理、生活所需的服务设施及服务项目,土地租赁、采购部分原、材、燃料等。公司向其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等。

  (二)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集团”)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涛

  (2)注册资本: 114,008.30万元

  (3)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矿产品,非金属及矿产品的采选冶、加工、销售;化工产品(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建筑材料批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按目录经营),矿冶机械制造,环境保护工程服务,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劳务服务、技术服务,井巷掘进,水业服务,生物资源加工,仓储运输,有色金属深加工及其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危货运输,专用运输(按道路运输许可证范围经营)。

  (4)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

  (5)股权结构:

  ■

  (6)2016年度云锡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3,186,286.11万元

  净资产:450,417.92万元

  营业收入:339,072.96万元

  净利润:-22,821.4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云锡集团是本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云锡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向云锡集团采购部分材、燃料、备件等,生产生活用水等。公司向其提供部分劳务。

  (三)云锡集团马拉格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矿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董荣兴

  (2)注册资本: 7,951万元

  (3)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采选、收购、销售;矿山开发设计;碎石加工、销售;对外联营、投资及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装卸服务;五金机电、工矿配件、日用杂货、化工产品批发、零售;水果、蔬菜、林木种植、销售;牲畜、家禽、水产养殖、销售;预包装茶叶、散装茶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步步高旁)

  (5)股权结构:云锡控股持有92.4%的股份,个旧聚源工矿公司持有7.6%的股份。

  (6)2016年度马矿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35,222.59万元

  净资产:-10,422.28万元

  营业收入:18,328.22万元

  净利润:-3,667.3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马矿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锡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马矿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该关联人采购部分锡、铜原料。预计2017年向其采购原料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向其提供部分劳务。

  (四)云南锡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锡物流”)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韩守礼

  (2)注册资本: 18,500 万元

  (3)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国际贸易;汽车销售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木材、成品油销售;货运信息配载;公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物流、仓储、装卸服务;货物及技术出口;代办保险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 121 号

  (5)股权结构:云锡控股持有其100%股权。

  (6)2016年度云锡物流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106,729.56万元

  净资产:50,133.05万元

  营业收入:88,312.75万元

  净利润:1,147.43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云锡物流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锡集团的母公司云锡控股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之规定,云锡物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原云锡控股下属分公司储运公司整体改制成为现在的云锡物流,改制完成后,云锡物流按企业化、市场化、效益化原则进行运作。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其拟向市场采购部分锡、铜原料供给本公司,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向其采购部分材燃料、备品备件等,另外本公司向物流公司出售部分锡、铜产品。

  (五)云南锡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 张伟

  (2)注册资本: 13,000万元

  (3)经营范围:起重机械制造;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制造;塑料窗、铝合金窗制造、安装;氧气充装;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矿山采、选、冶机械设备及配件、通用设备及零部件、化工设备、建筑工程机械、运输设备、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高低压开关柜及非标变压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工程设计、工程安装、几点修理;技术咨询服务等。

  (4)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西路100号

  (5)股权结构:云锡集团持有其100%股份。

  (6)2016年度机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16,882.07万元

  净资产:7,362.96万元

  营业收入:8,928.93万元

  净利润:-4,719.89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机械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锡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之规定,机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拟向其采购部分备品备件。2017年度采购金额预计5,800万元。

  (六)个旧市官家山化工厂(以下简称“官家山化工厂”)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 苏燕青

  (2)注册资本: 128万元

  (3)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制造、销售;选矿设备制造、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洗选;劳务服务;生产石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官家山

  (5)股权结构:云锡集团持有其100%股份。

  (6)2016年度官家山工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469.80万元

  净资产:432.44万元

  营业收入:3,874.33万元

  净利润:264.75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官家山化工厂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锡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拟向官家山化工厂采购部分原料,2017年度预计采购金额为1,300万元。

  (七)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 杨林

  (2)注册资本: 35,125万元

  (3)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叁级;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二级标准以下公路工程施工;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水泥;砖瓦;门窗生产、销售;物资经销;锅炉安装等。

  (4)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西路318号

  (5)股权结构:云锡控股持有其100%的股份。

  (6)2016年度建设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66,349.96万元

  净资产:12,480.04万元

  营业收入:32,664.86万元

  净利润:-356.35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建设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锡集团的母公司云锡控股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每年都有部分建筑工程,根据前期建设集团中标的标的工程建设及完成情况预计,2017年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0万元。如本年度建设集团在本公司招标建设工程内中标,则该关联交易金额将会有所增加,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红河砷业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 陈学元

  (2)注册资本:7,537万元

  (3)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砷系列材料及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4)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老长镇

  (5)股权结构:云锡集团持有其100%股份。

  (6)2016年度红河砷业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7,642.45万元

  净资产:5,973.34万元

  营业收入:4,960.47万元

  净利润:433.90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红河砷业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锡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度红河砷业公司拟为公司进行危险废物处置,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100万元。

  (九)永兴贵研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 熊庆丰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产品加工、销售及有色金属分析、检测服务(涉及危险废物的凭《危险废物许可证》经营)

  (4)注册地址:永兴县便江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银都大道与龙溪大道交汇处)

  (5)股权结构:贵研铂业持有其51%股份,郴州财智金属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份。

  (6)截止2016年9月30日,永兴贵研总资产22,514.12万元,净资产6,775.01万元,综合收益总额1,006.8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永兴贵研是贵研铂业控股子公司,贵研铂业是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云锡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之规定,永兴贵研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郴州云湘矿冶公司拟向永兴贵研采购部分锡原料,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0,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见本公告“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与交易具体情况与本公告披露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及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的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云锡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和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云锡控股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大部分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且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合同违约的情形。公司认为,上述交易的关联方对以上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燃料来源,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书面意见: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数与年初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及客户要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

  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2017 年度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本次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拟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金租赁业务概述

  1、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公司向银行租赁黄金,到期后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并以人民币支付黄金租赁利息的业务。租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标准一号金和二号金,即AU99.99和AU99.95.承租方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并且具有随时归还的特点。

  2、业务方式:为规避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在与相关商业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合约的同时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数量及期限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以锁定到期归还黄金的价格。

  3、黄金租赁的用途: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4、租赁数量:根据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拟在各商业银行授信范围内开展的黄金租赁数量不超过14吨,总价值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12 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 起始日为准),到期后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可以展期一年(若需要展期,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

  6、租赁成本(含租赁费用、远期套期保值相关费用等):按银行黄金租赁利率(1.95%-2.55%左右)加收1.2%-1.8%手续费为租赁成本,并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赁成本,按季支付租赁成本。

  二、融资方式和融资成本

  本次融资的操作模式:公司在与商业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相关商业银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全部租赁的现货黄金,并委托商业银行以相同价格买入与租赁期限一致的黄金期货合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期间发生的黄金租赁费、买进和卖出黄金现货及期货合约的手续费等费用由银行承担,银行按上述租赁成本向公司收取租赁费用,租赁费用构成本项融资的资金成本。

  本次融资的融资成本包括黄金租赁费、黄金现货、期货合约买卖手续费等。按目前银行提供的黄金租赁利率和手续费计算,本次融资实际的资金成本不超过4.35%。

  协议(合同)及与之相关文件公司将授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差在外等原因不能签署文件,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三、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融资的优势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借助黄金的高流动性实现快速变现,在流动性紧张的背景下能相对以较低成本的实现融资,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黄金租赁利率灵活,且不受贷款利率和用途限制。

  四、本项融资的风险控制

  1、本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合约的同时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品种、数量及期限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操作,以锁定到期日归还时黄金的价格,无需承担融资期间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2、严格控制黄金租赁业务的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能够拓宽融资渠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与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融资租赁公司”)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公司于2017年4 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与深圳融资租赁公司及银行进行固定资产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和抵押物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土地、房产和机器设备等,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自起租日之日起不超过10年,综合融资成本为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还款方式为自收到融资款之日起,按季付息,固定利率,每半年还本,息随本减,留购价为人民币1元整,随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作为租赁物所有权转回之名义交易价格。

  2、深圳融资租赁公司是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等银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JRQHX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潘文皓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贸易融资;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2、单位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30号

  经营范围:办理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进出口信贷业务;与机电产品出口信贷有关的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出口信贷的转贷,以及中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的转贷;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贷款项下国际、国内结算业务和企业存款业务;同业拆借;出口信贷担保业务;在境内发行金融债券;进出口业务咨询和项目评审业务。外汇贷款;外汇借款;同业外汇拆借;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担保;贷款项下的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等。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4、办公所在地: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

  5、资产价值:租赁物和抵押物价值总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以实际转让价值为准。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和抵押物: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部分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租赁方式:本业务由“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银行无追索保理业务”组成,即在保理人(银行)的规范要求及出租人(深圳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审核下,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公司)达成融资租赁业务框架后,出租人向保理人办理无追索保理业务。承租人和出租人签署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出租人和保理人签署保理业务合同,保理人按照保理金额向出租人支付保理款,同日由出租人将该保理款支付给承租人,承租人依约向出租人支付约定费用,并按期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租金,保理人如约在指定账户中扣除保理应收款。同时,承租人与保理人签订资产质押合同,将等值资产质押给保理人。

  3、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自起租之日起不超过10年

  5、抵押物:最高不超过20亿元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

  6、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10%

  7、还款方式:自收到融资款之日起,按季付息,固定利率,每半年还本,息随本减。

  8、留购价:人民币1元整,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作为租赁物所有权转回之名义交易价格。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相关事项

  本项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项交易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并已逐渐向好方向发展,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有足够能力支付到期资金。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现有部分土地及机器设备等进行融资业务,主要是用于解决流动资金需求和对金融机构部分高利率债务进行置换,有利于改善和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本项融资业务的开展对公司当期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的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售后回租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2016年度年审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已对此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15年度合并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017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预案》,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内容

  2015年5月,本公司向云锡控股收购其全资子公司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云锡控股为本公司最终控股母公司,该项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在其控制权发生变化前,一直对其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2015年度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直接确认了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而本公司所拥有的房地产并非都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公允价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并不符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经本公司2017年4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对该项会计差错进行追溯更正。

  二、具体会计处理

  调整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计量,冲减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个别报表2015年12月31日前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并按本公司折旧政策对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补计提折旧,重新将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港币报表折算为本集团本位币报表。该追溯调整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包括投资性房地产、未分配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选择错误进行的更正,对本公司2016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和合并利润表上年数的影响如下:

  1、对2016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报表项目的年初数影响

  ■

  2、对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报表项目的上年数影响

  ■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能够提高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锡业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锡业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下属子公司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材公司”)、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锌铟”)、郴州云湘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湘公司”)、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资源公司”)和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融资租赁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锡材公司

  1、公司名称: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99886470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M5-3、6-1、6-2地块

  5、法定代表人:王鹏飞

  6、注册资本:8,483万元

  7、成立日期:2007年5月9日

  8、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深加工;有色金属产品、非金属产品、非金属材料、助焊剂、建筑材料、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绿色环保产品及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以上2016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为锡材公司以上1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各银行授信额度的期限均为三年,申请实际额度及时间以银行批准为准。

  锡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且该公司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公司存在的担保风险较小。

  (二)华联锌铟

  1、公司名称: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8270644R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4、住所:云南文山马关县都龙镇

  5、法定代表人:牛辉

  6、注册资本:28,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04年7月19日

  8、经营范围:金属、非金属采、选、冶、化工及相关延伸产品,金属、非金属矿产品购销,自营公司产品进出口贸易,公司生产所需的元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75.74%的股权、博信天津持有1.26%、马应喜持有10.79%、马永泽持有4%、文山腾强持有4%、陈伟持有3%,马关汇丰持有1.21%。

  10、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以上2016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为华联锌铟公司上述90,000万元(华联锌铟拟向银行申请11.88亿元银行授信,基于华联锌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同比例担保的原则,公司本次拟承担9亿元的授信担保)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申请实际额度及时间以银行批准为准。

  华联锌铟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且该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具有强劲的还款能力,公司存在的担保风险较小。

  (三)云湘矿冶公司

  1、公司名称: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734756659W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郴州市苏仙区桥口镇下渡村

  5、法定代表人:杨满昌

  6、注册资本:27,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02年1月16日

  8、经营范围:政策允许的矿产品、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工程服务,锡冶炼、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锡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9、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以上2016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为云湘公司上述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申请实际额度及时间以银行批准为准。

  云湘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存在的担保风险较小。

  (四)香港资源公司

  1、公司名称: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二座12楼1201室

  4、法定代表人:刘路坷

  5、注册资本:48,081.10万元

  6、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2日

  7、经营范围:贸易和投资

  8、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以上2016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为香港资源有限公司上述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申请实际额度及时间以银行批准为准。

  (五)深圳融资租赁公司

  1、公司名称: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JRQHX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5、法定代表人:潘文皓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6年8月24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贸易融资;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 权。

  10、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以上2016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为深圳融资租赁公司上述2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申请实际额度及时间以银行批准为准。

  上述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合计为4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96,111.81万元的47.32%。

  若上述担保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汤发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如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及时或亲自签署文件的,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锡材公司、华联锌铟、云湘公司、香港资源公司和深圳融资租赁公司均为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或孙公司。

  公司对上述公司担保能够解决其在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有助于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资信情况充分了解。公司认为对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锡材公司、华联锌铟、云湘公司、香港资源公司及深圳融资租赁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解决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为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累计为851,9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96,111.81万元的95.08%,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2、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具体变更内容和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1)本次变更前: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下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原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下中核算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未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未追溯调整。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预案》。会议表决情况刊登于2017年4月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而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当前及前期列报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调增合并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本年金额30,665,118.66元,调减合并利润报表中“管理费用”项目本年金额25,935,545.83元,调减“销售费用”项目本年利润4,729,572.83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17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4月28日9:30—11:30 13:00—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15:00至2017年4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2017年4月20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

  议案七: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预算方案》

  (7)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9)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2017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的议案》

  (1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6年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4)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15)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上述第一至第十四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第十五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听取事项: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童朋方)》;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郑家驹)》;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谢云山)》;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邵卫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并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注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12:00 14:00-18: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61000

  联系人:张扬、李泽英

  电话:0873-3118606

  传真:0873-3118622

  邮箱:xygfzqb@qq.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60

  投票简称:锡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5:00至4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锡业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锡业股份的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如下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限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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