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31日、4月5日、4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31日、4月5日、4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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