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函告,获悉成禧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2016年7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成禧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69,627,975股增加至175,505,415股,成禧公司此前已质押股份因送转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也自动质押。因此,成禧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5,464,820股变更为38,980,878股。

  2017年3月30日,成禧公司将其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38,980,878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成禧公司持有本公司175,505,41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2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127,379,803股,占成禧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2.58%(本次变动后质押比例减少22.21%),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26%。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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