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公告编号:临2017-018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陈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因出差,董事寇卫平、赵晶分别委托董事陈江、黄新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因出差,监事甄靖宇委托监事冯蜀军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新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7-019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产管理计划受托方:证券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金额:29,000万元人民币

  ●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类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期限:自原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展期6个月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克家居”、“公司”或“资产委托人”)于2016年10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29,000万元委托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九州证券”或“资产管理人”)办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与九州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银行”或“资产托管人”)签订了《九州证券瑞鑫2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称“《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 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按照原《资产管理合同》“第四章第(四)条”约定:“1、本合同项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委托期限为6个月,6个月届满经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书面同意委托期限可以展期,展期时间由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三方约定。从资产委托起始日起算,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委托期限提前届满。2、委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应书面协商合同是否续约或合同终止后委托资产清算的相关事宜。”

  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起始运作日为2016年10月10日,原合同到期日为2017年4月10日。

  为了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降低财务费用,2017年4月5日,经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签署《九州证券瑞鑫2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称“本补充协议”),就原《资产管理合同》展期事宜约定如下:

  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同意资产管理计划委托期限展期6个月,并自原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提前终止时委托期限提前届满。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适用原《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