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证券代码:000938)于2017年3月7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和2017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后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3月21日和2017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4月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目前,本次交易对方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其他第三方,本次交易预计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论证、沟通本次交易方案。

  2、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的股权。

  3、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相关服务。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标的资产股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谈判,与相关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论证及协商,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按照原定时间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3月6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2、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5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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