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对上市公司定增融资的实施增加了限制条件。同时,证监会明确表态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债融资。对此,前海开源执行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倪枫认为,《细则》的公布和实施必将在再融资市场带来可转债发行的扩容和提速,提高可转债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为这一长期小众市场带来跨越式发展的机遇,也将给以保险公司为代表的稳健投资者带来良好的资产配置选择。

  倪枫表示,目前转债每年的融资额只有200亿~300亿水平,仅是再融资规模的百分之一,转债市场规模不足千亿元,是股票市场规模的千分之一。主要原因在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快速发展,定增融资快速扩容;发行时间较长也是一个制约因素。在《细则》落地后,兴业证券取消了定增的发行计划,长江证券则公布了50亿元的可转债发行预案,近期光大银行也拿到了300亿可转债的发行批文,可转债发行的扩容和提速得到快速验证。

  倪枫表示,按照这一趋势,如果每年可转债的发行规模能达到千亿以上,存量市场规模则可以达到数千亿水平,可转债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将得到空前提高。考虑到可转债兼具股、债双重属性,属进可攻、退可守的稳健品种,同时具有质押回购融资功能,可放大投资杠杆的优势,可转债市场必将给稳健投资者带来良好的资产配置选择。(李湉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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