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2月2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的通知,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中国电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

  3、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

  4、增持期间、数量及比例:

  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4日期间,中国电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591,9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107%。

  于前述增持期间前,中国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1,778,009股,通过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27,748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77,905,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9%;增持后,中国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4,369,909股,通过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27,748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0,497,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16%。

  二、增持的合规性说明

  中国电子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未来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中国电子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自本次增持首日起算)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含本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中国电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中国电子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国电子将一如既往的依法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工作,帮助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3、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国电子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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