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2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权益变动报告》)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公告。现就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未尽事宜作如下补充披露:

  (一)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

  威海保利科技防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保利")拟以现金人民币56,396万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其认购资金来源为合伙人出资。其中,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来源系自有资金,北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来源系金融机构借款。

  保利壹期(固安)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利壹期")拟以现金人民币50,859万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其认购资金来源为合伙人出资。其中,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万桥金汇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来源系自有资金,泰公多成(固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5,000万元来源系其母公司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天粤")提供借款,汇垠天粤出借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

  上述出资实缴额将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进行相应调整,威海保利、保利壹期合伙人将在迪马股份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本次发行方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之前足额缴纳。截至本公告日,威海保利、保利壹期合伙人尚未缴纳出资额。

  (二)《权益变动报告》相关补充

  1、原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为: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迪马股份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之日前不进行转让。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在迪马股份拥有权益的其他计划或安排,如发生其他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修订为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迪马股份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之日前不进行转让。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迪马股份拥有权益的其他计划或安排,如发生其他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原《权益变动报告》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也作如上内容补充。

  2、原《权益变动报告》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项下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股份认购事宜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与上市公司间进行重大交易的其他计划或安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及其他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现修订为《权益变动报告》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项下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股份认购事宜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与上市公司间进行重大交易的其他计划或安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及其他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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