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7-012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15:00至2017年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深证上[2016]682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31,785,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42,700,000股)的比例为61.1360%。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1,785,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1.1360%。(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27,7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9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因公司原董事刘信平先生于2016年12月辞去董事职务,本次会议同意补选林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31,785,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27,76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一名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0 公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7-01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02月15日下午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02月0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非独立董事陈方先生因出差委托非独立董事林俊杰先生出席、非独立董事李文亮先生因出差委托非独立董事李云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补选公司董事林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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