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7年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发审委对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证发反馈函[2017]4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审慎研究,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和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发审委对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之回复》。

  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审核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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