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城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范围:本次担保金额为旭城公司向深圳前海联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联塑")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保理融资款。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旭城公司向前海联塑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保理融资款主协议项下的主债权、保理服务费、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滞纳金、补偿款、违约金、保险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登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旭城公司向前海联塑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保理融资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前海联塑、旭城公司及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签署一系列关于前海联塑代旭城公司向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支付应付工程款的协议(以下统称主协议)。主协议约定前海联塑代旭城公司向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8000万元的应付工程款项。

  为担保旭城公司依约履行主协议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账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义务,我公司同意为旭城公司如实履行主协议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旭城公司资信状况及债务偿还能力良好,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况。同时由于旭城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旭城公司的经营,因应前海联塑的要求,同意公司的本次担保事项。因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9502894L,法定代表人:何德赞;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和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10楼B座。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9,444,008.57元,负债总额335,340,554.54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30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5,340,554.54元,净资产44,103,454.03元,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1,194,226.97元。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内容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旭城公司向前海联塑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保理融资款主协议项下的主债权、保理服务费、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滞纳金、补偿款、违约金、保险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登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我公司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在此同意,若主协议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的,1)本公司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的影响,也不因之减少或免除,其担保责任的承担也不以债权人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2)债权人可以放弃部分担保物权或者担保物权的顺位(包括该担保物是基于旭城公司提供的担保物的情况),债权人与任意担保人可以协议变更担保物权的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债权人即使作出上述行为,本公司仍自愿依据本合同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限为自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当天起至主协议债务到期之日起满两年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旭城公司资信状况及债务偿还能力良好,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况。同时由于旭城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旭城公司的经营,因应前海联塑的要求,同意公司的本次担保事项。因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4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4%,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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