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荣利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荣利”)、张莉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截止2017年1月19日收盘,何学忠先生、上海荣利、张莉女士(以下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3,239,906股、1,731,090股、173,55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

  2、增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上海荣利及张莉的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业务转型的看好,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25,144,547股,占总股本的5.20%,属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刊登于 2017年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公司股份的增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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