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1日02:3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2016年10月29日,公司在《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362.70万元至-25,362.70万元。该业绩预计并未考虑公司出售北京京朝苏宁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这一交易完成的影响。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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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苏宁云商”)将其子公司北京京朝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朝苏宁”)100%股权转让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转让价格130,483.67万元。北京京朝苏宁拥有公司北京八里庄苏宁生活广场项目,负责八里庄生活广场的建设及招商运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83、2016-087号公告)。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轻资产化的发展模式,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沉淀资产的市场价值,回笼资金支持互联网零售核心能力建设,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通过转让北京京朝苏宁股权至苏宁电器集团平台,实现物业运营及零售经营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公司专注于互联网零售经营,而集团则专注于商业资产平台的建设及运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及运营效率最大化。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北京苏宁云商持有的北京京朝苏宁90%股权已转让给苏宁电器集团,剩余10%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苏宁电器集团已支付8.02亿元的股权对价款,其余款项将在完成剩余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之后予以支付,并已在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完毕北京京朝苏宁所欠苏宁云商及子公司的款项。

  按照上述交易安排,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京朝苏宁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若涉及处置子公司的,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享有的部分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出售子公司股权收到的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9.94亿元,财务影响的具体情况最终将以公司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结合财务年结情况,不考虑出售北京京朝苏宁股权交易的影响,第四季度已实现既定的盈利计划。同时考虑上述交易完成实现利润的情况,对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预计进行相应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公司2016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报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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