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1日02:31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6日、1月9日、1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6日、1月9日、1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经营成本和收入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公司除了于近期披露的《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一系列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公告外,未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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