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通知,获悉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世纪地和于2015年1月29日质押给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8%),2015年5月26日质押给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8%),2016年1月21日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连道支行1,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9%)因质押期限到期,于近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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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6年9月13日,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48,322.62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08%;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41,72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92%。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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