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听证会拟调整城区供水价格的公告》,公告载明水价调整方案待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另行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郴发改发[2016]181号《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郴州市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对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城区供水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前后的供水价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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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工业企业继续执行郴价【2014】12号的政策,工业用水价格按3.52元/吨(含污水处理1.0元、水资源费0.12元)。对进入园区的工业企业,按照郴政发【2013】6号文件规定,继续执行“按现价价格政策优惠20%”的规定。
调整后的城区供水价格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经预测,本次价格调整后,预计郴州市自来水公司每年将增加营业收入约2679万元。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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