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第四部分"风险提示"需作如下更正:
原披露: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现更正为: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经内部核实,公司发展稳健,预计2015年上半年业绩增长在20%~30%。公司不存在业绩信息泄露情形;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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