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2月14日 00: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收藏本文     

   股票代码:000059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15-00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于2015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2月13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应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建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赵亮、刘屿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已对该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一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定于2015年3月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附件: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微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进行超过目前预期,或因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度。并承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归还。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王萍、高闯、康锦江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59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15-00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锦股份”)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 号)的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8.40元,扣除发行费用45,898,93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54,101,062.4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月24日,募集资金余额2,961,548,921.6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华锦股份于2015年2月13日经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0.47%,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进行超过目前预期,或因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度。并承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归还。因此,我们同意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符合其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华锦股份内部制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华锦股份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锦股份将部分闲置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股票代码:000059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15-01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锦股份”)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号)的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8.40元,扣除发行费用45,898,93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54,101,062.4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月24日,募集资金余额2,961,548,921.6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微博]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信息披露 】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在董事会批准的金额内,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应对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设资金管理中心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锦股份将部分闲置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59证券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15-01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6日(星期五)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5日(星期四)15:00至2015年3月6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2月27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华锦股份: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华锦股份: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华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3月5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5年3月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059

   3、投票简称:华锦投票

   4、在投票当日,“华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审议一项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100元代表总议案。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股东同时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号,股东使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时,则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股份均已投出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良

   联系电话:0427-58557425856743

   传真:0427-585574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号码: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日期及期限: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000059股票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15-01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六次监事会于2015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2月13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勇强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

   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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