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11日讯
海信科龙(000921)11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近日陆续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的格林柯尔系案件执行款约900.7万元,以及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的格林柯尔系案件执行款约486.42万元。
公司此次收到的案件执行款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损益约1387万元。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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