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5日开市起停牌至今(详见公司2014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4-023)及分别于2014年9月20日和9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024、025))。
目前,该重大事项尚处在磋商论证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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