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13日讯
*ST新材(600299)13日晚间公告,公司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冻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星集团”)所持*ST新材股份。
据通知书内容,因上海溶剂厂诉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案,继续冻结本案蓝星集团持有的*ST新材限售流通股57,682,676股及孳息,冻结期限从2014年8月13日起到2016年8月12日止。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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