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4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9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0*****250
戚金兴
3
00*****253
朱慧明
4
00*****407
莫建华
5
01*****526
戚加奇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咨询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咨询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电话:0571-8698777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向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物业经营收益权信托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现同意公司为本次信托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公司子公司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商业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为本次信托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的信托融资及利息、费用。具体内容以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4-025号公告《关于为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向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物业经营收益权信托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现同意公司为本次信托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公司子公司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商业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为本次信托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的信托融资及利息、费用。具体内容以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5年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0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6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5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9亿元,累计为11.9亿元,占6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19.83%,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6.35%,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服务:受托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9,013,964.65元,净资产42,284,457.99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096,662.40元,实现净利润10,599,105.6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和抵押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6.9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6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5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9亿元,累计为11.9亿元,占6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19.83%,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6.35%,在授权担保的额度内。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4,5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12,8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4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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