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跟踪评级维持"12天富债"公司债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与2013年跟踪信用评级结果一致。
本次跟踪评级后,"12天富债"公司债券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行的 "12天富债" 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155)进行了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2013年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亿元公司债券2014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跟踪信用评级后,"12天富债"公司债券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亿元公司债券2014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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