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萧峰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媒体投诉表示,2011年其通过工商银行买了中国人保寿险公司的一份“年收益率6.5%”的保险产品,不料发现被忽悠,原来其实一份5年总收益仅仅为6.5%的产品。记者就该投诉致电相关保险公司,迄今未有收到答复。
投诉公司:人保寿险
投诉产品:金鼎富贵两全分红险
2011年4月20日,杭州张先生到工商银行办理5年定期存款,当时利率为4.75%,银行工作人员章斌亮称银行推出一款年利率高达6.5%产品,建议张先生存5年。
据报道,张先生要存20万元,觉得这个利率相当不错,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张先生认为银行肯定不能欺骗自己,就办理了这款所谓的年收益率6.5%的理财产品;后来工作人员告知张先生这款产品是人保寿险的金鼎富贵两全分红险,张先生没有买过保险,觉得只要有收益,不在乎产品是什么。
2014年,张先生打电话给人保寿险,想咨询一下自己购买的理财保险的收益情况,但是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具体信息,关于6.5%的承诺收益也没有提及;张先生觉得不妥,几乎每天都打电话咨询人保寿险客服,但均未得到明确回复。
2014年2月14日,人保寿险相关部门联系到张先生核实情况,并称当时销售人员所说的6.5%的利率是五年总共的利率,而不是当时承诺的每年6.5%。
交涉结果:
张先生对媒体表示,人保寿险是有意在欺骗客户,质疑销售人员为什么当时不解释清楚;如果现在退保的话一是拿不到相应的收益,更重要的是要亏损本金;张先生不能接受,称要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人保寿险夸大宣传致使客户利益受损。
随后,媒体记者连线人保寿险4008895518客服热线,对方表示要去浙江分公司查询具体情况;随后新浪财经致电人保寿险浙江分公司电话,总机提供的四个电话,仅有一个接通,但对方称自己不负责投诉,建议去综合办公室咨询,截至昨日发稿,记者连线办公室电话仍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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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保险举报处理管理办法 保监会征求意见
保监会官网日前发布公告称,为规范保险举报处理工作,保监会起草了《保险举报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对保险举报处理的总则、工作机构和职责、保险举报的提出和受理、保险举报的调查和处理、监督和管理、纪律要求和法律责任、附则等七大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并要求处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举报后5个工作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根据该办法,保监会稽查局是全国保险举报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保险举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派出机构应当指定专门处室负责辖区内保险举报处理工作。
办法要求,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完成对保险举报的调查工作;情况复杂的,经保监会保险举报处理工作部门或者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日。
办法称,保监会建立保险举报处理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派出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向保监会报告保险举报受理和处理情况。对于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保险举报,派出机构应当在查实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保监会。
此外,办法称,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提出的涉及我国商业保险的保险举报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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