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2证券简称:宏源证券公告编号:临2014-013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新证监局[2014]8号)要求,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源证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历年来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还在履行的承诺情况如下:
事项类型
承诺人
承诺事项
做出承诺时间
承诺完成期限
目前履行情况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
控股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投”)
关于不竞争的声明:(1)待完成将部分资产划转汇金公司的事宜后,中国建投将符合"参一控一"政策要求。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新增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2)中国建投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发行人股东的利益。
2011年4月25日
在中国建投作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正在履行中
其他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
控股股东--中国建投
关于减少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1)中国建投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宏源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国建投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中国建投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源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1年4月25日
在中国建投作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正在履行中
控股股东--中国建投
关于不发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行为的承诺。在中国建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中国建投及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中国建投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宏源证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中国建投及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宏源证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中国建投及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股份公司的资金给中国建投及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中国建投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中国建投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中国建投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中国建投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2011年4月25日
在中国建投作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正在履行中
控股股东--中国建投
关于限售期的承诺。中国建投承诺,其认购的226,928,895股宏源证券股票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予转让。(因公司2013年6月实施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限售股份相应增至453,857,790股)。
2012年6月29日
2017年6月29日
正在履行中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减少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1.截止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与宏源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2.本承诺出具日后,本人将尽可能避免与宏源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4.本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源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人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2011年4月25日
作出承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限内
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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