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4年02月12日 04:14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日与召开日相距少于15日,现对上述公告中关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更正

  原内容:

  “十一、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2月23日上午10点以现场投票方式,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为:

  “十一、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2月27日上午10点以现场投票方式,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关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

  1、原内容: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23日上午10:00”

  更正为: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27日上午10:00”

  2、原内容: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见2014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情况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的独立意见书》。”

  更正为: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见2014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情况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的独立意见书》。”

  更正后的《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更正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请见附件。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1日

  附件一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环药业”、“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2月8日11时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8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董事刘逸荣主持会议,本次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7人,5位监事列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逸荣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逸荣董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刘逸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瑞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江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刘逸荣女士提名,同意聘任刘瑞深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江波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裕辉先生、张志泉先生、江波先生、赵永艳女士、刘景彬先生、靳德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志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刘瑞深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刘裕辉先生、张志泉先生、江波先生、赵永艳女士、刘景彬先生、靳德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志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唐延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唐延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延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已办理了相关资产交割和股份转让手续,公司的资产、经营业务及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拟由“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Bohai Water Industry Co., Ltd.”,公司将向有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变更工商登记申请材料,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本次变更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名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四环药业”变更为“渤海股份”,最终证券简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后为准。

  本次变更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证券简称变更的相关法律手续及信息披露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已办理了相关资产交割手续,公司的经营范围将发生变化,拟进行如下变更:

  公司拟将经营范围由:生物医药、中西药的研究开发;“欧力康牌玄驹口服液”保健食品的委托加工;保健食品的销售(有效期以卫生许可证为准);医疗器械经营(产品范围及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的生产(有效期限以生产许可证为准);对生物医药、中西药、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旅游项目的投资;资产受托经营;资产重组及企业收购、兼并、转让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设计;建筑装修;起重机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变更为:城乡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施工、经营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水土环境治理和环保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施工、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供水、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服务外包;水土工程项目承包;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应用;资本投资管理、资产运营服务、投资策划及管理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本次变更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已决定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HU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OHAI WATER INDUSTRY CO., LTD.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筹措发展资金,实现资源优化组合,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现修改为: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主经营,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不断增强公司的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股份公司得到稳定而快速的发展。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中西药的研究开发;“欧力康牌玄驹口服液”保健食品的委托加工;保健食品的销售(有效期以卫生许可证为准);医疗器械经营(产品范围及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的生产(有效期限以生产许可证为准);对生物医药、中西药、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旅游项目的投资;资产受托经营;资产重组及企业收购、兼并、转让的咨询和经济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设计;建筑装修;起重机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城乡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施工、经营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水土环境治理和环保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施工、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供水、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服务外包;水土工程项目承包;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应用;资本投资管理、资产运营服务、投资策划及管理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四)原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注册地北京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其身份由该等系统以其认可的方式确认。

  现修改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原则上在公司注册地召开,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其身份由该等系统以其认可的方式确认。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81号和证监许可【2013】1482号核准文件,公司已办理了相关资产交割手续,目前新股东股份正在办理登记手续,未来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针对变更注册资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就更改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向有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用于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拟对本次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向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提供用于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增资给滨海水业,分别用于投资天津市北辰区双青片区北辰西道、七纬路污水干管及泵站工程BT项目和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同时,滨海水业在渤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渤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以增资方式提供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未变更。

  十一、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2月27日上午10点以现场投票方式,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1日

  附件:

  1、唐延芹,男,汉族,1946年6月生,本科学历,现已退休。历任天津造纸公司宣传科长、党办主任,天津市委财务部、市场部办公室负责人,天津市委计划工委副书记,天津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逸荣,女,1965年5月生,硕士学历。现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党委书记。曾任天津市水利局于桥水库管理处财务科科长,天津市水利局基建处财务科科长,天津市水利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处长、党委书记,滨海供水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或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处任党委书记,与公司未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瑞深,男,1962年10月生,硕士学历。现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党委副书记。曾任天津市水利局基建处科长,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与公司或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处任党委副书记,与公司未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江波,男,1973年10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任、董事会秘书。与公司或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刘裕辉,男,汉族,1964年5月生,硕士学历。现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多源供水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兼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党委委员。历任天津市水利局通讯处计算机科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副处长,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尔王庄管理处副处长,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副处长。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处任党委委员,与公司未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志泉,男,汉族,1963年6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党员。现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党委委员。历任天津市振津集团公司科长、副总经理。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处任党委委员,与公司未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赵永艳,女,汉族,1971年11月生,硕士学历。现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目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刘景彬,男,汉族,1978年8月生,硕士学历。现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历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自动化监控中心主任、生产管理中心主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副总监。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靳德柱,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天津市金滦酒店总经理、天津市德维酒店管理公司董事长。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张志东,男,汉族,1970年7月生,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主任。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王萍,女,1989年8月生,本科学历。现就职于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27日上午10:00

  2.召集人:董事会

  3.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是在 2014年2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议题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唐延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关于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第1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4、5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其它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见2014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情况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的独立意见书》。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2月2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3916822 传真:(022)23916515

  邮政编码:300381 联 系 人:王萍

  2.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1日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序号

  表 决 事 项

  赞成

  (√)

  反对

  (Х)

  弃权

  (○)

  议案一

  《关于提名唐延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 “赞成”划“√” , “反对”划“×” , “弃权”划“O” ;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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