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年01月23日 04:45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四环药业公告编号:2014-005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补充披露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逸荣,女,1965年5月生,硕士学历。现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党委书记。曾任天津市水利局于桥水库管理处财务科科长,天津市水利局基建处财务科科长,天津市水利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处长、党委书记,滨海供水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或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处任党委书记,与公司未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瑞深,男,1962年10月生,硕士学历。现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党委副书记。曾任天津市水利局基建处科长,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与公司或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处任党委副书记,与公司未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蔡淑芬,女,1962年10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水务局(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控制人)财务处处长,兼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天津市水利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与公司或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水务局的财务处任处长,与公司未来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江波,男,1973年10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任、董事会秘书。与公司或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吕林祥,男,1960年10月生,硕士学历。现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中南财经大学金融教研室科研秘书、南开大学保险教研室副主任和副教授、中国中青年保险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中国职称考试委员会第一届保险组成员、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市场发展处处长、琼珠江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海南股份制企业协会副秘书长、中联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四环生物产业集团副总裁。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徐宝平, 男,1965年11月生, 本科学历。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现控股股东)公用事业与安技部党支部书记、经理,兼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95)董事。曾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技术科、工程科、建设监管科科长, 建设管理部副经理,安技部副经理,公用事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代经理。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霞,女,1968年7月生,本科学历(硕士在读)。现任天津光电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天津光电通信公司会计,天津光电集团财务部长、总经理助理。与公司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金会,女,1969年12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水务局(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控制人)财务处副处长,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持股5%以上股东)法人代表,兼职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天津市水利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水务局的财务处任副处长,与公司未来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赵宝骏,男,1960年1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副处长,兼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东嘴泵站副站长、站长、工管科科长、水调科科长,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处任副处长,与公司未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牛坤,男,35岁,2001年7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注册会计师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现任天津渤海海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天津鑫海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天津天保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天津涌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7)监事。曾任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天津滨海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其现任职的天津渤海海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现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控股的国有法人单位,因此,与公司现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2日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吕霞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23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8日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吕霞,作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四环药业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23_次,未出席会议_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吕霞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吕霞

  日 期: 201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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