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29日讯
海信[微博]科龙(000921)8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广东科龙配件有限公司于8月27日收到佛山中级法院向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支付的格林柯尔系案件执行款共计3.11亿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海信科龙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余额约6.51亿元,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此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3.65亿元。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已从扬州中院收到案件执行款7577万元,从佛山中院收到案件执行款3.11亿元,实际收到的案件执行款共计3.86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多计提坏账准备约1亿元。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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