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23日讯
日前,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央企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纳入调查范围,而工资外收入情况此前并未纳入国资委对国企工资总额统计及规范管理之列。
据中广网报道,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部部长许保利表示:“工资外收入情况”包括职工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费或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及其他方面等内容。而这些内容此前并未纳入国资委对国企工资总额统计及规范管理之列。
自2007年,国资委基本保持每年一次调查国有企业薪酬情况,但以往多次调查结果并没有对外公布。对此,中国企业研究院院长(财苑)李锦认为,公开透明央企的薪酬分配情况是央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公布这个消息引起的反响很大,中央强调要“阳光监督”,“阳光监督”不妨从央企的阳光化薪酬开始,首先是阳光化公开,其次是再考虑公平,形成一个制度化,公开是当前改革的关键。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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