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与石狮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石狮中骏商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第一施工段)》、《石狮中骏商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第二施工段)》(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总承包由石狮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石狮中骏商城房建工程项目,工程地点:石狮市老城区凤里辖区镇中路片区。
工程内容:该项目由两幅相邻03、04地块组成,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2612㎡,总建筑面积约3052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0111㎡,地下室建筑面积约85155㎡;03地块(第一施工段)由3幢(1~3#楼)高层SOHO及1幢(17#楼)多层商业步行街组成,04地块(第二施工段)由1幢(15#楼)高层办公综合楼、6幢(5~10#楼)高层住宅楼及4幢(11~13#、16#楼)多层商业步行街组成;项目设两层地下室,地下2层为停车场及设备空间,地下1层为商业及配套用房,地上1~2层为商业及配套用房。
该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73亿元(第一施工段人民币2.38亿元、第二施工段人民币2.35亿元),即人民币肆亿柒仟叁佰万元整。开工日期: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第一施工段开工日期暂定于2013年7月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50日历天;第二施工段开工日期暂定于2013年5月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50日历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7月 3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