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部分下属企业的地块纳入相关城市规划方案,并于广州市规划局网站上进行批前公示,详情如下:
(一) 包括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地块在内的《花地生态城启动区·白鹅潭商业中心规划方案(草案)征询意见公示》已于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27日在广州市规划在线进行批前公示;
(二) 包括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新市地块在内的《白云新城地块(AB2803、AB2804、AB2807、AB2810、AB2906、AB2907、AB2908、AB2909、AB2910、AB2911、AB291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询意见公示》于2013年5月18日至2013年6月16日在广州市规划在线进行批前公示;
(三)包括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厂区和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厂区三个地块在内的《海珠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征询意见公示》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6月19日在广州市规划在线进行批前公示。
以上三项规划方案批前公示结束后需要经过广州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市政府批准后才能最后确定。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