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中国收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450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年6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博]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年6月7日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弹性市值股票
基金主代码
4500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6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年6月7日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潜力组合股票
基金主代码
450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3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年6月7日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深化价值股票
基金主代码
4500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7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年6月7日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基金主代码
450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0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年6月7日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成长动力股票
基金主代码
45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3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年6月7日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4500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9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年6月7日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中小盘股票
基金主代码
4500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年6月7日
注:(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简称“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投资者范围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按照上海证券的规定,上述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 元,申购金额需为100元的整数倍。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 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上海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
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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