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湖南路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金东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0372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现场审议了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全部议案,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03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03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03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03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23,338.00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4,113.22万元, 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决定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403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了解并认可该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3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向大会做201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律师、徐睿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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