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只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自2013 年5月6日起调整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具体安排如下:
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定每次最低赎回份额不低于1000份,其招募说明书原关于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的表述如下: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自2013年5月6日起,赎回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不再受以上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的限制,取消每次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仍为1,000份不变。但在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公告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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