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网民讽刺王立军被劳教 起诉索赔终审被驳

2013年04月12日 14:31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4月12日讯

  重庆网民方洪讽刺王立军被一年劳教,起诉索赔终审被驳回。

  据华龙网4月12日报道,今日,方洪起诉重庆市劳教行政赔偿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依法驳回了方洪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1月31日,垫江县法院作出一审行政赔偿判决,判决由重庆市劳教委向方洪支付被限制人身自由351天的赔偿金,驳回方洪的其他行政赔偿请求。据了解,一审宣判后,方洪不服判决,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方洪请求改判重庆市劳教委立即支付限制其人身自由367天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26692.55元,并由重庆市劳教委在重庆日报等新闻媒体或以书面等其他方式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洪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为351天,其间2011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18日在所外执行劳动教养16天,不应计算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天数内。该351天赔偿金的确定,应当按照国家2012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方洪被劳动教养351天,不足一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其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不能成立。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4月12日讯

  鉴于重庆市劳教委的委托代理人在庭审中已当庭以口头方式向方洪赔礼道歉,故方洪要求重庆市劳教委在重庆日报等新闻媒体或以书面等其他方式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方竹笋”劳教案事件回放:

  2011年4月19日至22日,方洪因在微博上多次以网名“方竹笋”发表言论,被重庆市劳教委劳教一年。

  2012年5月8日,方洪不服劳动教养决定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同年6月29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重庆市劳教委对方洪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违法。同年7月24日,方洪向重庆市劳教委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同年9月24日,重庆市劳教委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方洪被羁押349日的赔偿金56764.85元,方洪不服该赔偿决定,向法院起诉。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中国12名渔民被菲扣留起诉 最高或判12年
  • 体育欧联杯-切尔西进4强 穆里奇:想入中国籍
  • 娱乐韩女主播服装过度暴露遭观众投诉(图)
  • 财经北京制订出租车调价方案 收益主要给司机
  • 科技腾讯微信被诉专利侵权
  • 博客易中天:我墓碑要刻的话 吉林下暴雪(图)
  • 读书韩国上将朝战亲历:最寒冷的冬天
  • 教育小三检举学术造假 小情侣痛失美名校录取
  • 育儿雅培奶粉里现黑色小虫 坚称质量无问题
  • 杨涛:如何看待美股指数屡创新高
  • 安邦智库:日本走再独立道路的货币风险
  • 赵伟:2012年4季度美国GDP究竟是升是降
  • 姚树洁:人民币何时能够全面国际化
  • 刘石: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如何不再纠结
  • 孙立坚:中国为何不能学美日的做法
  • 刘杉:新自由主义还有灿烂日子吗
  • 管清友:从朱镕基经济学到李克强经济学
  • 水皮:魏家福委屈从何而来
  • 袁岳:说给领导者听的八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