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告特许经营权,曾有多家公司向深圳机场报价,其中航美传媒愿意为49%股权出价上亿元,甚至还有公司报价更高。但是深圳机场广告最终却以1470万元,花落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
深圳机场发布对外投资公告称,与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深圳机场现金出资1530万元,占51%股权,雅仕维以部分现金和其全资控制的深圳雅仕维城铁广告有限公司55%股权评估合计出资147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份,合资公司经营期限长达15年。而对于T3航站楼广告业务的增长,深圳机场表示,“至少不低于我们现有自营的水平,肯定每年都会增长,我们去年营收是2个多亿,利润是1.3亿元。”
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以深圳机场2012年自营广告2.2亿元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即使按最低50%的增长计算,新航站楼启用后将达到年收益3.3亿元,扣除79%的资源费用,归属于合资公司收益约为7000万元,再扣除其他费用后,合资公司年利润约为2000万元。
点评:根据深圳机场约定,广告合资公司授权经营的T3航站楼户内户外业务须向深圳机场交纳资源费,按照“保底金额”或“收入提成”两者孰高的方式计收,并且不会完全像外界说的那样一定比“收入提成”低。面对如此高的费用比率,航美传媒等公司没有如愿以上亿元的价格中标也许不是件坏事。而深圳机场看似“贱卖”了广告,实际上只请了个“管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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