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通过全资子公司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完成了对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的转股行为,转股后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桦盛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62.43%的股权,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需披露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3年3月26日出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300349号),该《审计报告》已于2013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尽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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