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 是 √否 2
本次减持期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 是 □ 否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