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昨日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房产税下一步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具体深化时间可能在年底或明年初。
丛明在会上详细分析了房产税的概念,他强调一定要区分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概念,“这是两回事”,需要特别注意。他说,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房地产税则不是为了调控。
此外,他还透露,“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或将取消地方试点形式,选择部分行业全国铺开的形式进行推进,明年交通运输业最有可能全国推行,“营改增”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完成。他还透露,未来“营改增”也将会覆盖房地产行业,预计会在2015年左右。(包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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