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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20日 01:00  中国证券报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毕节信泰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三)债券品种的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1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1%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至第7年末分别偿还本金的20%。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五)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2、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人民币14亿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规模预设为人民币2亿元。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数量进行双向回拨调整。

  (七)发行对象: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方式。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合法拥有的3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经贵州中联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上述资产评估价值为363,012.77万元。

  (九)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

  释义

  ■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2388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毕节市松山路51号

  法定代表人:张立华

  联系人:汪晓芸

  联系地址:毕节市松山路51号

  联系电话:0857-8238443

  传真:0857-8232945

  邮编:5517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向阳、刘宛晨、刘译遥、刘小军、王志鹏、吕超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8层

  联系电话:0731-84779510

  传真:0731-84779555

  邮编:410005

  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联系人:李明、宋磊、顾美远、任伟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办公楼21、23、25楼

  联系电话:010-51789023、51789030

  传真:010-51789206

  邮编:100007

  (二)副主承销商

  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黄兴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黄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6号卓著中心5层500单元湘财证券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

  联系电话:010-66290487

  传真:010-66290470

  邮编:100033

  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王鹏、庄子听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31楼H座

  联系电话:021-58769778

  传真:021-58769538

  邮编:200120

  (三)分销商

  1、南京证券(微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王宁、勇胜男、刘玲基、杜甲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联系电话:025-83360567、025-57710503

  传真:025-83213223

  邮编:210008

  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孙守用、张矛、曹雪娇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

  联系电话:18818580575、18818580351、1881858035

  传真:0755-82912907

  邮编:518048

  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黄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21-68866981

  传真:021-61019739

  邮编:200120

  4、招商证券(微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汪浩、肖陈楠、王雨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电话:010-57601920、010-57601915、010-57601911

  传真:010-57601990

  邮编:100140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李杨

  联系电话:010-88170738、88170735

  传真:010-88170752

  邮编: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2-23层

  法定代表人:杨池生

  联系人:李新首、杨旭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2-23层

  联系电话:010-51716756

  传真:010-51716790

  邮编:100036

  五、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贺亮明、郭明杰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333

  传真:0755-82872090

  邮编:518040

  六、发行人律师: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906室

  负责人:罗光辉

  联系人:蒋国富、张成伟

  联系电话:0731-82681906

  传真:0731-84403809

  邮编:410005

  七、评估机构:贵州中联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毕节市联通大道联通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何方琼

  联系人:刘文杰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联通大道联通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857-8221249

  传真:0857-8222349

  邮编:551700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抵押权代理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向阳、刘宛晨、刘译遥、刘小军、王志鹏、吕超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8层

  联系电话:0731-84779510

  传真:0731-84779555

  邮编:41000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毕节信泰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1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1%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人民币14亿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规模预设为人民币2亿元。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数量进行双向回拨调整。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2、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对象: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2年8月22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2年8月20日。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至第7年末分别偿还本金的20%。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8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2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逾期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2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20日,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担保方式。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合法拥有的3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经贵州中联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63,012.77万元。

  二十一、信用评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抵押权代理人/抵押资产监管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三、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二十四、偿债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二十五、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认购方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由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资产担保条款之权利及义务安排,债券发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完成资产担保登记手续;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如债务转让同时变更担保资产的,相关事宜须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并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核批准;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投资者同意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抵押权代理人、抵押资产监管人,与发行人、监管银行及相关方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协议》、《抵押资产监管协议》、《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七、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抵押权代理人、抵押资产监管人、监管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八、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的本金从2015年开始分期兑付,兑付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20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行人在2015年至2019年每年偿还本金的20%。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毕节市松山路51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注 册 号:522400000010568

  注册资金: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立华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非融资性投资、非融资性担保、联营、控股及租赁业务 、代理投资业务,土地开发与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股权经营与项目投资业务、市政府授权或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83,800.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50,075.46万元。2011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774.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160.81万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为原毕节地区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要经营投资、联营、控股、借款及租赁、代理委托投资及借款、担保等业务。1990年,根据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并入遵义市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遵义市信托投资公司毕节办事处。

  2001年12月30日,根据原毕节地区行署《专题会议纪要》(毕署专〔2001〕53号)文件精神,经人民银行批准,遵义市信托投资公司毕节办事处退出金融业,改制为毕节地区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贵州毕节兴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毕兴会验报〔2001〕59号),主要经营投资、风险投资、联营、控股、借款及租赁、代理委托投资及借款业务。

  2005年3月根据贵州省原毕节地区财政局文件《关于转增国家资本金的通知》(毕地财企〔2005〕7号),发行人增加投入资本3,000万元,由贵州毕节兴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毕兴会验报〔2005〕05号),工商变更登记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10年12月根据贵州省原毕节地区行署文件《关于毕节地区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毕署复〔2010〕30号),原毕节地区行署对发行人增加投入资本44,000万元,由贵州中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联会变验〔2010〕57号),工商变更登记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2011年10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的批复》(国函〔2011〕130号),撤销毕节地区和县级毕节市,设立地级毕节市。发行人由原毕节地区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非融资性投资、非融资性担保、联营、控股及租赁业务、代理投资业务,土地开发与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股权经营与项目投资业务、市政府授权或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发行人经过二十多年的经营与运作,资产规模逐年扩大,经营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已经成为毕节市人民政府直属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国有企业之一,是毕节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交通运输以及金融服务等行业的主力军。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不设股东会,股东会职权由出资人行使。公司以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以精干、高效为原则,根据发行人定位、业务特点及业务需要设置了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

  五、发行人与其下属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发行人是由毕节市人民政府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企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四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如下图所示:

  ■

  六、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张立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赫章县财政局副局长、原毕节地区财政局总会计师、遵义市信托投资公司毕节办事处总经理、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忠强:副董事长、总经理。男,汉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MBA)。曾任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片区经理,遵义双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部长。

  汪晓芸:董事、副总经理。女,汉族,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毕节卷烟厂成本会计、毕节市泰达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科长、副总经理。

  胡文化:董事,副总经理。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原毕节地区财政局预算科职员、综合科科长,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群明:董事,综合管理部经理。男,汉族,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有限公司综合科副科长、科长,毕节市泰达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明:董事,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女,汉族,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科出纳、会计、副科长,毕节市泰达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樊荣:职工董事,投资发展部经理。男,汉族,1963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原毕节地区财政局预算科职员、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聂富强:监事会主席。男,汉族,1954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毕节汽车运输公司子弟学校教务主任、毕节地区林果药茶公司总经理、原毕节地区纪委副科级纪检员、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羽:监事,审计监察部副经理。女,彝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科职员。

  林静:监事。女、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原毕节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清产办)职员、毕节协和典当公司业务主办、档案管理员、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办、出纳。

  陈伦:职工监事,毕节协和典当副总经理。男,汉族,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毕节地区纺织公司职员,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毕节协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业务部主任。

  何志琼: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女,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毕节汽车运输公司客运站职员,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信贷部、综合部职员。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经营环境

  (一)毕节市概况

  毕节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地处川滇黔三省交界,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为主题的试验区。全市辖七星关区、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赫章、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7县2区250个乡(镇、办事处),国土面积26,853.00平方公里,2010年末总人口833万人。

  (二)毕节市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稳居贵州省内前列

  毕节试验区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通过充分利用毕节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毕节市综合经济实力实现了从贵州省排名末位到稳居第三的飞跃。按可比价格计算,2009年-2011年,毕节市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0.10亿元、600.85亿元和737.4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7.0%、20.2%和22.7%。同时,近年来毕节市财政收入也保持快速增长, 2009年-2011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分别为91.30亿元、127.60亿元、181.66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1.3%、39.8%和42.4%;2009年-2011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43.51亿元、62.11亿元、80.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8%、42.7%和30.0%。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与前景分析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改革开放30年来,由于城市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化建设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到2011年,我国的城镇人口为6.9亿,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今后若干年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将有较大增长,且城市建设步伐仍有日益加快的趋势。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到2020年,全国总人口将达14.5亿,城镇人口达8.1-8.4亿,城镇化水平达56%-58%。虽然我国城建投资步伐有所加快,但相对城市化进程速度而言仍显滞后。

  2、毕节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目前毕节市的交通基础设施仍比较落后,运输主要依靠公路,全区境内没有机场、没有高速公路、不通铁路、多个乡(镇、办事处)不通油路、多个行政村不通公路。交通已成为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瓶颈。

  为了改变毕节市城镇化建设以及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毕节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11年5月8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3号)文件精神,制订相应的目标规划。

  (二)金融服务行业

  1、我国金融服务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在中央政策的大力扶植和引导下,随着经济刺激计划效用的逐步显现和经济的逐步启稳,2011年11月末,我国金融业总资产突破119万亿,比2006年末增长149%。

  (1)典当行业。截至2010年年底,全行业注册资本584亿元,全国共有典当企业4,433家,从业人员3.9万人,2010年度累计发放当金1,801亿元,约占当年银行贷款的2.5%。

  (2)担保行业。目前我国担保机构数量已达到6,000家左右,2008年以来,担保机构在缓解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资金紧张压力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的逐步实施,金融服务业将进一步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小金融企业将得到大力支持,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服务将得到高度的重视。政策的支持对担保公司和典当公司产生深远的影响。

  2、毕节市金融服务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相比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毕节市的金融服务业相对落后,不仅大型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较少,证券、信托、租赁、保险、担保、典当等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毕节市“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推进,全社会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通过吸引金融机构来毕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民间资金进入金融市场,增强资金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和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户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增加金融覆盖面。毕节试验区的金融服务行业也将迎来更大更快的发展。

  (三)交通运输服务行业

  1、我国交通运输服务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客货营运车辆运载能力持续增长。2011年全社会累计完成旅客运输331.08亿人次,累计完成旅客周转量合计16,834.78人次公里。公路运输仍然是最主要的客运方式,2011年公路累计完成客运量328.62亿人次,累计完成客运周转量16,760.25亿人公里。

  2011年全社会累计完成货运量324.61亿吨,累计完成货物周转量126,798.58亿吨公里。2011年公路累计完成货运量282.01吨,累计完成货运周转量51,374.74亿吨公里。目前,我国公路运输服务行业将进入转型完善期,客货运市场将逐步饱和,增长速度变慢。

  2、毕节市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公路运输是毕节市的主要运输方式,公路旅客周运量约占综合运输体系的99%以上,货运占90%以上。目前毕节市公路交通的条件还较为落后,严重制约了毕节市的经济发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毕节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和“强区升位、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毕节试验区正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构建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满足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新要求。随着杭瑞高速、厦蓉高速、成贵高速铁路和毕节飞雄机场陆续建设完工,交通运输服务行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四)土地开发与经营行业

  1、我国土地开发与经营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2010年9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50号)要求从2011年4月份开始,我国土地一级开发将采取企业主导模式,改变以前以土地储备中心主导开发的模式。

  随着我国国土部门退出一级土地开发权,不仅使地方政府的部分风险由企业分摊,也使得我国许多企业掘金土地一级开发的“黄金时期”正在悄然而至。但当前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也给土地开发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营风险。

  2、毕节市土地开发与经营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毕节市不仅土地开发成本高,而且土地资源相当稀缺。为了充分高效的利用好土地资源,毕节试验区的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制定了严格的征地、整合、储备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严格落实征地管理,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政策,积极发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

  但随着毕节市“区域立体交通枢纽”的建设完成,公路、铁路附近甚至机场周边将释放大量的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因此未来五至十年内,毕节市的土地开发与经营行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

  三、发行人在所处行业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承担了毕节试验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投资开发的诸多职能,是毕节市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

  发行人是毕节市交通运输服务业最大的国有企业,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省毕节汽车运输公司拥有毕节市最大的公路交通运输网络,承接毕节试验区最大的客运服务和货运服务,客运服务量占毕

  节市的60%以上,货运服务量占40%以上。

  发行人在毕节市金融服务领域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下属全资子公司市泰达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专业高效、优质贴心的产品服务获得了市金融办的高度认同及表彰,得到了当地主流新闻媒体的重点报导。

  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毕节协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小企业及居民个人为服务对象,致力于在创新传统典当经营模式的基础上,为社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典当服务。协和典当自成立以来,年典当总额从几万发展到过上千万元,在毕节典当行业中名列前茅。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政策和区位优势

  毕节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地处川滇黔三省交界,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为主题的试验区享受国家的多种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 而公司作为毕节试验区政府最重要的投资主体,因此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2、资源优势

  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资源获取能力,作为毕节市人民政府重要的大型投资公司,公司不仅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也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关系,拥有较为固定且成熟的市场资源和政府资源。

  3、经营协同优势

  发行人业务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土地一级开发和金融服务,具有显著的经营协同优势。

  4、资本优势

  公司具有变现能力突出的优质资产,主要是土地资源以及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服务。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和状况

  发行人作为目前毕节市人民政府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主要经营保障性住房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土地开发与经营、公路运输服务和金融服务等业务。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发行人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由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毕节市洪欣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公司2009年开始实现代建项目收入,其中2009年实现10,648.00万元,2010年实现43,949.49万元。

  2、交通运输服务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产业也是发行人主导产业之一。由于目前毕节市的交通基础设施主要是公路,铁路和机场正在建设中,因此报告期运输服务业主要由公司下属全资企业贵州省毕节汽车运输公司承接。2011年,公司运输服务业实现收入为9,449.11万元。

  3、土地开发与经营业务

  土地开发与经营是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土地与经营收入主要来自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市洪欣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负责开发建设的毕节市南部新城开发区。随着新城区建设逐步实施,规划区内的土地价格得到稳步提升,使得南部新区出让已开发土地的收入大大增加,给毕节市洪欣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开发经营业务带来巨大的收益。2009年至2011年分别实现土地开发收益41,418.45万元、39,075.23万元、18,827.65万元。

  4、金融服务业务

  发行人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由毕节市泰达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泰达担保”)和毕节协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协和典当”)等子公司承担。2011年泰达担保实现收入135.25万元,2011年协和典当实现收入121.08万元。

  (二)发行人的发展规划

  发行人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如下:

  1、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积极参与新型工业化项目的投资。

  3、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

  4、充分发挥公司在客运服务市场的垄断优势,积极投资参与地区旅游业服务业的发展。

  5、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强后盾。

  6、逐步发展集团化管控模式,加强企业管理。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2009年~2011年主要财务数据

  表11-1发行人2009年~2011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表11-22009年~2011年发行人主要现金流量数据

  单位:元

  ■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表11-3发行人2009年~2011年主要财务指标

  ■

  第十二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将用于贵州毕节机场工程项目、毕节飞雄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毕节市小官路道路工程(小坝村-官寨村)项目、毕节市梨寨路道路工程(梨树村-新寨村)项目、黔西县水西古城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黔西县西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赫章县铅锌矿妈姑矿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等7个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获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项目投资总额354,209.5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表13-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通过加强资金使用规划,引入多方的监督管理,达到专款专用,确保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

  (一)发行人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博)毕节中山支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各监管银行分项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调拨进行监督管理。

  (二)成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小组,并制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统一管理小组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按照制度使用资金,定期汇总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披露。

  (三)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小组同时接受内部风险控制部门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第十四条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方式。发行人在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针对本期债券制定了相应的偿债计划,并将严格遵循偿债计划的安排,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时足额支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为了有效保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以合法拥有的3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经贵州中联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63,012.77万元,抵押比为2.27倍。抵押比例是指抵押资产价值总额与本期债券未偿还本金的比例。

  (一)抵押资产情况

  抵押人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700,946.97平方米,详见表14-1。

  表14-1抵押土地情况

  ■

  经贵州中联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土地估价报告》(中联土评〔2011〕125号-127号),上述34宗抵押土地使用权价值为363,012.77万元。该抵押财产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代理人依据本合同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估价的依据,也不构成对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代理人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抵押财产最终价值以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代理人实现抵押权时实际处置抵押财产的变现值为准。

  (二)抵押资产的有关法律手续

  抵押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次用于抵押的34宗地全部为公司合法取得的出让地,已由毕节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且至今未以该等土地设定抵押权、出租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未办理他项权证。抵押人对抵押土地分别拥有合法、完整、有效的使用权。

  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已就用于抵押的34宗国有土地出具了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情况说明,证明该3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

  二、本期债券偿还计划

  (一)债券偿还资金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6亿元,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提前偿付本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产生的利润及毕节市政府对本期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购所产生的现金流。下表为7年内回购款项金额安排。

  表14-2 回购款项金额安排

  (单位:万元)

  ■

  (二)设置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为了充分保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聘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为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并与其签订了《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开立了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门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为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支付,发行人对偿债资金专户资金做了具体安排。

  (三)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建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

  为了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财富证券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聘请财富证券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同时,发行人建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自设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五)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一)良好的经营能力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重要来源

  2011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78.4亿元,其中储备土地账面价值为51.5亿元;2009年至2011年净利润分别为2.45亿元、2.85亿元和2.12亿元,发行人盈利能力良好,经营效益近年来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随着毕节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持续增强,公司的经营业务将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未来几年,随着公司投资建设的大量基础设施项目陆续进入竣工期结算期和储备土地逐步出让,公司的业务规模、收入和利润也将随之增加,为本期债券的按期偿本付息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购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基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6亿元,将投资于贵州毕节机场工程等7个项目。2011年9月,毕节市政府和发行人就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的毕节市小官路道路工程(小坝村-官寨村)、毕节市梨寨路道路工程(梨树村-新寨村)、赫章铅锌矿妈姑矿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黔西县水西古城棚户区改造工程和黔西县西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5个项目签署了《基础设施与保障房代建项目回购协议》。协议约定的回购总价款为307,082.15万元,在约定的未来7年支付期内由毕节市政府无条件支付给发行人,形成稳定的现金流。为保证项目回购款按时到位,毕节市财政局已对未来的回购款项进行了安排,以确保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本息。

  (三)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有力保障

  作为毕节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就得到了毕节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等行业的特点,毕节市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支持发行人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近年来,毕节市综合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已稳居贵州省第三位。2011年,毕节市实现生产总值737.41亿元,同比增长22.7%;财政总收入181.66亿元,同比增长42.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0.76亿元,同比增长30.0%,增长幅度较大,且财政收入来源较稳定。预计未来随着毕节市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政府给予发行人的资金及政策支持还将进一步加大。

  (四)优良的资信及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必要补充

  发行人资信状况优良并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自成立以来从未出现逾期贷款现象。发行人与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12年5月31日,公司已取得银行授信额度总计45亿元。如果公司未来发生意外风险不能及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发行人完全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多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支持,通过间接融资筹措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营收入稳定可靠,偿债措施切实有力,可以充分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第十五条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格变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

  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可能无法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此外,如果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经营收入中获得足够资金。因此,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所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使得经济周期、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变化都会造成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土地开发与经营业、交通运输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主要受企业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在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与经营、交通运输服务、金融服务,受到产业政策的支持。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政策的变动均会对其收入和利润产生重要的影响,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公用事业收费标准调整等方面的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财务风险

  随着未来投资项目及规模的增加,发行人作为毕节试验区的经营投资主体,需要通过对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的综合利用来筹措资金,并不断加强对资金的运用,提高国有资产的收益。因此,发行人将面临加强财务管理和控制财务成本方面的压力。

  2、业务风险

  发行人作为毕节试验区一家以投资控股为主的国有企业,所投资的领域较多,投资的重点领域不明确。发行人下属企业,除汽车运输业以外的其他业务,在当地缺少有品牌影响力的大企业,尚没有与区域内主导的支柱性产业、优势产业形成有效对接。

  3、管理风险

  由于发行人投资领域较多,近几年来,如何管理下属子公司,给发行人的管理能力,以及母公司与子公司协同效益的发挥带来了挑战,存在着一定的管理风险。

  4、经营风险

  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投资运作能力、投资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经营决策或者内部控制失误将对发行人盈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在进行市场化经营的同时,承担着部分社会职能,在经营上仍受到政策约束,政策变动可能对公司正常的业务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与抵押相关的风险

  1、抵押资产价值风险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较长,抵押的公司土地使用权价值将受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抵押资产登记风险

  抵押资产在办理抵押登记的过程中,需征得主管机关的批准或备案,具体登记手续、程序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2、偿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依靠今后自身营运产生的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偿付的要求。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与经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不断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严格控制成本支出,积极预测并应对投资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充分保证投资项目现金流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支撑能力。本期债券由发行人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进一步增强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的场内外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其盈利能力受经济周期影响相对较小。发行人所涉及的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目前受制于本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落后,随着毕节市“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的建成,公司全资企业贵州省毕节汽车运输公司的业务将获得很大提升。此外为了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未来投资重点至于投资于一批优质的企业,以及抗风险能力强的行业,并使公司整体的行业相关度变小。

  2、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通过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及时关注公司所涉及行业的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制定抗风险的各种措施。此外发行人将积极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收集相关政策信息,争取较为准确地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上述风险。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财务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在政府主导型投资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多元化方式筹措投资资金,并进一步优化管理水平,优化现金流入和流出的配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业务风险的对策

  首先,发行人将按照扁平、高效的原则调整管理体制。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体制进行优化和调整。其次,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母子公司治理,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针对子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特性,把握权力分配的尺度。各子公司也要按照自身特点改进和加强公司治理。

  3、管理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通过规范和强化经营管理,逐步完善内控制度,保证经营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制度、财务制度、激励与考核制度、重大投资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内控制度,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同时规范下属企业经营行为,实现管理责任到位,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

  4、经营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发行人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发行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下属子公司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

  (四)与抵押相关的风险对策

  1、抵押资产价值风险对策

  发行人已聘请财富证券作为抵押资产监管人,对抵押资产的所有权状态、价值波动等重大变动情况进行监管。抵押资产监管人将对抵押资产的抵押比例进行监控,当抵押比例低于约定的1.8倍时,通知债权代理人,要求发行人以其合法所有的其他可用于抵押的资产进行补足。

  2、抵押资产登记风险对策

  发行人和债权代理人财富证券已签订了《抵押资产监管协议》,将本期债券的抵押资产抵押给债权代理人财富证券。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财富证券将督促发行人,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信用评级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债项进行综合评估,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一、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16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资信基于公司的运营环境、经营竞争状况、财务实力、毕节市财政实力以及本期债券担保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基本观点

  (一)毕节市为国家级试验区,得到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较多,近年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二)公司系毕节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三)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土地储备较为充裕,财务安全性较好;

  (四)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

  三、关注

  (一)公司面临较大规模的建设任务,未来资金需求量大,存在一定的资金筹措和偿还压力;

  (二)公司拥有的土地资产价值可能存在波动,未来集中变现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跟踪评级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人需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其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2年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已经获得现阶段合法、有效的批准与授权。

  三、发行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08〕7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募投项目均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五、本期债券的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条例》、《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本期债券发行承销和发行程序符合《证券法》、《条例》和《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的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主体适合,内容合法,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

  七、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条例》、《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已经获得现阶段合法、有效地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申请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八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三)发行人经审计的2009年至2011年三年连审财务报告

  (四)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受托管理协议》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方式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刊登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毕节市松山路51号

  法定代表人:张立华

  联系人:汪晓芸

  联系地址:毕节市松山路51号

  联系电话:0857-8238443

  传真:0857-8232945

  邮编:551700

  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向阳、刘宛晨、刘译遥、刘小军、王志鹏、吕超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8层

  联系电话:0731-84779510

  传真:0731-84779555

  邮编:410005

  3、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

  区4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联系人:李明、宋磊、顾美远、任伟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办公楼21、23、

  25楼

  联系电话:010-51789023、51789030

  传真:010-51789206

  邮编:100007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

  2012年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毕节信泰

  指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2012年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

  指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签署的《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约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区行署

  指

  原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市人民政府/市政府

  指

  毕节市人民政府

  市工商局

  指

  毕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债券持有人

  指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人

  指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毕节汽车运输公司

  抵押权代理人

  指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日

  指

  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序号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证编号

  宗地位置

  估价设定用途

  使用权类型

  土地使用权

  终止日期

  面积(㎡)

  总地价(万元)

  1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00号

  毕节市翠屏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2,434.89

  1,478.47

  2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01号

  毕节市洪山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4,386.67

  2,225.54

  3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02号

  毕节市洪山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2,856.53

  2,473.49

  4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04号

  毕节市洪山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1,027.31

  777.43

  5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05号

  毕节市洪山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3,055.08

  1,087.71

  6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07号

  毕节市新桥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1,227.50

  409.50

  7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08号

  毕节市麻园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2,090.00

  1,413.07

  8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09号

  毕节市桂花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7,991.30

  7,529.10

  9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10号

  毕节市天河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1,511.52

  994.40

  10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11号

  毕节市松山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777.50

  658.27

  11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17号

  毕节市威宁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398.52

  513.44

  12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18号

  毕节市桂花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1,355.56

  1,796.01

  13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19号

  毕节市拥军南路1号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558.09

  681

  14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0号

  毕节市环东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13,376.33

  5,142.87

  15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1号

  毕节市洪山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3,012.50

  2,399.47

  16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2号

  毕节市环东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2,378.46

  844.06

  17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3号

  毕节市文峰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548.08

  192.68

  18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4号

  毕节市拥军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2,307.50

  2,635.43

  19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5号

  毕节市松山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1,363.57

  386.59

  20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6号

  毕节市贵毕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377.89

  196.02

  21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7号

  毕节市贵毕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112.12

  58.16

  22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8号

  毕节市贵毕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163.61

  84.87

  23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29号

  毕节市翠西路

  商业用地

  出让

  2050年10月10日

  2,835.00

  1,427.50

  24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34号

  毕节市台子路

  商业用地

  出让

  2050年10月10日

  4,169.60

  903.19

  25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35号

  毕节市台子路

  商业用地

  出让

  2050年10月10日

  23,505.10

  8,465.31

  26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36号

  毕节市台子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10月10日住宅:2080年10月10日

  618.50

  206.99

  27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40号

  毕节市望城坡

  商业用地

  出让

  2050年10月10日

  3,130.17

  1,369.77

  28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41号

  毕节市望城坡

  商业用地

  出让

  2050年10月10日

  11,081.04

  3,260.05

  29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42号

  毕节市望城坡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30,897.89

  19,177.29

  30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48号

  毕节市南部新区

  商业用地

  出让

  2050年10月10日

  209,274.21

  58,331.29

  31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49号

  毕节市南部新区

  商业用地

  出让

  2050年10月10日

  170,300.00

  98,587.18

  32

  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43号

  毕节市杨家塘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10月10日

  住宅:2080年10月10日

  140,000.33

  94,942.76

  33

  毕节汽车运输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46号

  毕节市翠屏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47,511.10

  40,816.50

  34

  毕节汽车运输公司

  毕地国用(2010)第647号

  毕节市三板桥路

  商业住宅用地

  出让

  商业:2050年9月8日住宅:2080年9月8日

  4,313.50

  1,547.36

  合计

  700,946.97

  363,012.77

  项 目

  2011年度/末

  2010年度/末

  2009年度/末

  资产总计

  7,838,006,366.17

  5,920,752,153.40

  1,151,781,333.28

  其中:流动资产

  7,175,435,480.08

  5,299,559,067.30

  975,807,743.57

  负债合计

  1,335,019,165.25

  616,857,653.79

  706,253,235.97

  其中:流动负债

  632,292,365.25

  577,357,653.79

  642,253,235.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00,754,630.90

  5,301,594,327.41

  443,361,263.41

  主营业务收入

  297,748,973.59

  926,481,480.02

  532,139,170.47

  净利润

  211,608,103.49

  284,718,164.00

  244,529,146.69

  项目

  2011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38,210.79

  127,274,464.48

  79,439,895.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965,084.98

  -27,426,134.29

  -10,460,119.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871,301.16

  2,882,011.70

  -29,907,835.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4,344,426.97

  102,730,341.89

  39,071,940.67

  项目

  2011年度/末

  2010年度/末

  2009年度/末

  流动比率(倍)

  11.35

  9.18

  1.52

  速动比率(倍)

  2.32

  1.83

  1.20

  资产负债率(%)

  17.03

  10.42

  61.3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49

  2.12

  2.20

  存货周转率(次/年)

  0.02

  0.26

  1.2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04

  0.26

  0.46

  主营业务利润率(%)

  63.54

  36.42

  50.76

  净资产收益率(%)

  3.26

  5.38

  55.15

  总资产收益率(%)

  2.70

  4.81

  21.23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额度

  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占本次募集资金比例

  1

  贵州毕节机场工程项目

  79,385.79

  32,000

  40.31%

  20.00%

  2

  毕节飞雄机场高速公路项目

  44,240.00

  21,000

  47.47%

  13.13%

  3

  毕节市小官路道路工程(小坝村-官寨村)项目

  59,940.00

  27,000

  45.05%

  16.88%

  4

  毕节市梨寨路道路工程(梨树村-新寨村)项目

  58,929.77

  26,500

  44.97%

  16.56%

  5

  毕节试验区黔西县水西古城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47,484.00

  23,000

  48.44%

  14.38%

  6

  毕节试验区黔西县西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45,443.00

  22,000

  48.41%

  13.75%

  7

  赫章县铅锌矿妈姑矿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18,787.00

  8,500

  45.24%

  5.30%

  合计

  354,209.56

  160,000

  100%

  年份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回购款金额

  16,000

  16,000

  56,000

  52,800

  年份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合计

  回购款金额

  55,427.38

  55,427.38

  55,427.39

  307,082.15

  序号

  承销商名称

  承销商

  地位

  发行网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并购部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8楼

  向阳

  朱敏丽、

  0731-84779510

  0731-84779571

  2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交易总部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23层

  张炤晗

  钱豪

  010-51789214

  010-51789246

  3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

  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6号卓著中心5层500单元

  黄刚

  010-66290487

  4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

  上海分公司投资银行二部

  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31楼H座

  庄子听

  021-58769778

  5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刘玲基

  025-57710506

  6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

  陈正杰

  18818580381

  7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五楼

  黄磊

  021-68866981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销售交易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汪浩

  010-57601920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

  二○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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