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劲松大厦5D)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日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王建宇先生、郝滨先生、杨斌先生、潘成东先生、邵良志先生、张鑫淼女士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公司董事更换的议案:
鉴于董事魏传义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本届董事会提名,补选高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亚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潘承东先生、邵良志先生、张鑫淼女士同意以上议案并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认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魏传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在上年度审计报告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盛润股份本年度已经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公司")签署《重组意向书》、《吸收合并协议》及2012年2月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于2012年3月12日经盛润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富奥公司已启动对盛润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盛润股份与富奥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并取得必要的审批,因此盛润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介公司继续致力于公司资产重组,公司资产重组工作于2012上半年继续按照程序正常进行,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受理,公司管理层有信心通过实质性资产重组使得盛润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改善公司经营环境,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1日
附:高亚军先生简历
高亚军,男,1972 年 3 月出生,汉族,1990 年毕业于吉林市财贸学校,先后在吉林市职工大学、北华大学进修学习。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吉铁支行、高新支行科员、科长及上海市天一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以上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A、B股股份。
|
|
|